2008年6月30日
慾望城市-電影版
當這四個女生在電影裡首次聚在一起時,我心情有些莫名的激動,電影散場後,我明確的知道這激動來自於她們之間的友情。
她們之間什麼私密的事情都能聊,不是因為作風大膽、也不是因為熟女的身份、更不是因為女人間某種程度的比較,而是她們對彼此的信任與關懷。凱莉在除夕夜裡、爬出溫暖被窩,獨自走在積雪的路上,只為了趕在新年之前來到心情沮喪的米蘭達家裡陪伴她,我看到這場景時,有些淚水在眼框裡打轉。如果女人間感情的堆疊來自秘密的交換,那麼我們是不是太過保護自己,不願透露自己的脆弱呢?又或者我們不夠信任對方,無法傾心訴說?還是我們不相信自己會有永恆真摯的友情?的確,有些事情我是武裝起來的;有些時候,我不相信妳們會給我力量;都說「知音難尋」了,我不相信我會這麼幸運地得到知己。雖然如此,但我還是渴望的,誰又不渴望呢?
凱莉大受愛情上的打擊,三位好友二話不說陪她出遊。在我們漸漸脫離單身生活,有男人有小孩,有走不開的工作,那麼還有機會有這種義無反顧的情誼嗎?是不相自己,還是不相信妳們?如果,每星期一起吃飯一次,能培養出這樣的情誼,我舉雙手雙腳讚成把每個月的聚會改成一周一次。 Changhsin 說,我們幾個除了小玄子外,都屬理性派的。是啊,我們的確是理性的。愈理性愈難顯露情感,所以我們有空就多喝幾杯吧!
莎曼珊相信肉毒感菌勝過於婚姻。不可否認地在我這樣的適婚年齡裡,我的確想過婚姻這制度。前幾個星期看到聯合報訪問成英姝、蕭美琴二位優質美女,其中一位說到她的朋友們在適婚年齡時一個個走入婚姻,到了現在這個時候,一個個也離得差不多了,於是大家又回到起點,聽來有點悲傷。如果婚姻只是形式,無法管住一個人的真心,那麼是不是要張羅旗鼓地辦婚事?那些婚紗照、謝卡是不是會在某一天成了最佳的諷刺?婚姻除了在介紹對方時,稱謂改變,迎合多數人的觀念,還有一點很重要,那就是如果對方「外遇」了,可以讓他死得難看些。只是走到這步時,他死得難看,你贏得一些面子,但心的傷害豈是這些法律保障能修補的。但總要撈回一些嘛,所以結婚囉。
雖然我看到凱莉的美麗婚紗並不會心動,但看到大人物跪下來求婚時是感動的。很難要一個男人去訴說他心裡的感情,僅管他喜歡妳、愛妳、願意照顧妳、疼愛妳,但要他去傾訴這些感覺是很難的,就算用寫的,我想也沒幾個能擠出情書之類的東西。怪不得很多人詢問電影裡的那本書《Love Letters Of Great Men And Women》,我也想看看貝多芬、拿破崙......是怎麼訴說他們的愛。我想,整個婚禮裡,最吸引我的應該是「結婚誓詞」了吧!因為要寫封給彼此的情書,所以要結婚。
夏洛蒂意外懷孕,深怕有意外而不敢去跑步。她說她的生活很好,幾乎是接近圓滿了,所以她害怕,害怕不可能會這麼美好。我聽到這些話時,心振動了一下。獨自一人時我也曾這樣害怕過。雖然大家說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,雖然我一直對未來有所徬惶,雖然生活並不是輕鬆的,雖然會有對生命安排的不滿足,但我還是覺得自己是幸運的,幸福的,是受到上帝眷顧的。因為「花無百日好」,所以會害怕幸福是有期限,幸福是有額度的。會不會因為一個變動,例如我穿個耳洞,一切就開始不一樣了?
2008年6月25日
可愛的小惡魔
上星期六二妺和老公帶著不到二歲的女兒上台北。他們唸著要帶女兒去木柵動物園好久了,只是前陣子台北的天氣不穩,常來個午後陣雨。總算遇到一個天氣很好的週末,而且好得過頭。在他們被曬得頭昏腦脹,香汗淋灕後,我和 Changhsin 請他們一家去吃 Haagen Dazs 冰淇淋。他們的女兒不滿二歲,活潑好動,完完全全不是裝裙子的那型。老實說,她實在不是洋娃娃那種漂亮孩子,不過因為活潑,所以整個可愛起來。例如出門絕定不坐娃娃車,不太讓你牽,興奮地到處跑;在外吃飯絕對不坐幼兒椅;不愛戴帽子,就把它丟在路中間,在母女僵持不下,路人小小姐姐幫她們撿回來時,這個小妮子又把它拿到路中間放;坐在車上的安全坐椅時,喜歡和媽媽玩「她丟奶嘴、媽媽撿」的遊戲,明明幫她撿起來,警告她不準再丟了,我曾幫她計時過,不到五分鐘,她笑笑地看著你,然後出手把嘴裡的奶嘴用力拔出來,小手一揮,毫不遲欵地把它給扔了。接著用無辜的表情、可愛的童聲說「嘴嘴、嘴嘴」。不給她她就哭,裝哭、接著小哭、然後大哭。於是若只有我妹載著她的話,她們就常上演路邊不斷停車,丟撿奶嘴的戲碼。對像我這樣的旁觀者而言,這小妮子也太帥、太可愛了吧。對她的爸媽而言,真是小惡魔一個。
我和小妺都很喜歡這個小朋友,會講電話互通她的訊息。有時會想,她長得不算小朋友級裡的上品,應該是那種「醜的很可愛的超活潑小孩」(那種長得完完全全像爸爸的小小女生),那麼,會喜歡她只是因為她的可愛嗎?還是帶著因血緣而生的好感?在這之前,我一向不相信「血緣之愛」這東西:非親生父母的愛不見得少於親生父母;親生父母不見得就有與生俱來的愛;兄弟姐妺不見得就有血濃於水的感情,這些社會版的新聞可以佐證。我認為血緣只是一種溯源,彼此的感情不會來自血緣,而是來自長期的培養,來自相處,來自互動。當我問 Changhsin 為什麼對這小妮子有這樣程度的喜歡,他回答「血緣之情」時,我有些疑惑了......
附圖-腳底按摩前的泡腳:
陪她們吃吃聊聊後。我和 Changhisn 又去逛街,逛到百貨公司打洋,我們的腿痠得不得了,於是去拖著疲累的身軀去做腳底按摩,做完之後真的雙腳輕飄飄的,舒服。
2008年6月19日
GB美式餐廳
上星期六和 Changhsin 逛新光三越信義店,每次到那兒他都會問我沒有感受到一股很大的水流-一股物欲橫流的招喚力。要與這股橫流對抗,全身而退,的確要彼此的提醒啊。那天,我看到一個打了七折的 Tod’s 包包,就差點失守了,幸好終究保住荷包裡的銀子。我真的很愛包包說:走在路上、坐在捷運裡,都會留意周圍女生的包包,甚至東張西望,看看附近有沒有人拿什麼驚為天人的包款。總之這次逛街,雖然買了 Changhsin的衣服,以及我那貴貴的彩妝,但算是沒有亂花。只要東西不在你的購買清單裡,你只要和小姐說:「我先繞一圈想想,再決定。」然後走出這櫃,有九成九你會放棄你當時愛不釋手的東西,而且走愈遠,購買欲望會愈降低。前幾天剛好聽到老師分析銀行最愛女人了,因為她們是非理性的消費(衝動購買),但理性地還款(就算有付債,也會想盡辦法還錢),所以各位女性朋友,努力和心中的惡魔對抗吧。不過,還是附上一句,那個包包真的很好看。
離開 Tod’s 後,我們發現 A 11 有一家新開的美式餐廳,通常在沒有調查網友的評論之前,我不太願意嘗試新的店,怕花了很多錢但踢到鐵板。不過 Changhsin 一向喜歡找新店家,而我當時又想遠離那個包包的控制,所以就很乾脆地走進這家餐廳。它的全名叫 Gordon Biersch ,是個自製啤酒餐廳,有著最新鮮的啤酒。我不太愛喝啤酒,就算是可樂娜我都會加四、五顆酸梅。不過當服務生介紹他們的六小福,說可以一次品嚐它們家的六種酒時,我們很興奮地接受了。當它們來的時候,小小杯的,還可對照著介紹表來認識它們,很有意思。而且真的能嚐出它們之間的不同,我們兩個比較喜歡第二杯「小麥酵母愛爾」,有香蕉的味道。第三杯「捷克拉格」有點苦,我不喜歡。第五杯據說有點咖啡的味道,我味覺不好,沒感覺到。總體而言,我算是喜歡,只要230就能喝到各式的酒,值得。下次去就會直接點大杯的「小麥酵母愛爾」,配上 Fried Calamari (炸花枝圈)。另外它們家的漢堡很札實,十盎司的份量,超飽的。一咬下有濃郁的起司味道,和TGI的完全不一樣。和漢堡搭配的是蒜味薯條,平常我不吃加蒜的東西,雖然蒜是好食材,吃起來也不錯,但我不喜歡飯後滿口弄也弄不掉的蒜味。果然,吃這薯條時,配著酒一根接一根地入嘴,一直到刷完牙上床睡覺時,還感覺到蒜味,真不舒服。
下次大家聚會時可以約這家餐廳,喝喝酒,聊聊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