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5月19日

James Blunt演唱會之後



第二次到新莊體育場看演唱會,門口的工讀生一樣盡工作職責地檢查入場者的包包。每位歌迷充容不迫地排對進場,一一帶著笑臉打開包包讓工讀生看個仔細,上午在咖啡廳隨筆亂寫的紙張、下午逛街拿到的試用包 、晚餐後擦過嘴的衛生紙、 不小心從化妝包散落出來的口紅、以備不時之需的衛生綿......無論你裝了什麼東西,工作人員看得清清楚楚,排在你後面的人也一覽無遺。不是連警察都不能強行檢查你的機車肚肚嗎?那麼憑什麼檢查更具私密性的包包啊?和工作人員提出質疑是沒用的,他們也只是聽命令行事(他們說這是合法的),來個爭執還會延誤進場的時間,讓排在後面的人不爽。於是一切照他們的規則吧!不知是主辦單位布洛克兄弟的規矩?還是新莊體育館的要求?總之,已花錢買票了,還是要進場。

明明票卷上寫八點開始,卻延至八點三十五分燈光才暗下來。據隔天報紙的說法是,是周邊塞車嚴重所導致的。怪了,買票的人出發前不用衡量一下交通狀況提早出門嗎?一付跚跚來遲又怡然自得樣,看了就令人討厭。(這是真的,一直到八點半還有人在進場)而主辦單位不用負起應該準時開始節目的責任嗎?不用對準時進場的觀眾交待嗎?到國家戲劇院、音樂廳看表演,倘若你遲到了,還得等到中間休息時才能進場,你遲到看看。花了三千五百元,結果就像參加路邊婚宴一樣,傻傻等待它的開始。這個主辦單位真是糟糕。

抱怨了一些東西,感覺自己好像有點不好相處。其實當天我自己並沒有帶包包,等待節目開始時有些焦躁。真正差點生氣起來是在等學妺的時候(親愛的學妺,等你請我們喝完飲料嘿)。不過,我的確對上述事情有種不吐不快之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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