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1月8日

虐心。步步驚心。


連著三天看完吳奇隆主演的〈步步驚心〉,原以為流過眼淚後,劇中角色的悲苦境遇以及傷心情節也就離我遠去。怎知它仍盤據在腦海裡,甚至發酵,引出更多的傷感。原來所謂的「虐心」就是如此。

第一最好不相見,如此便可不相戀。
第二最好不相知,如此便可不相思。
但曾相見便相知,相見何如不見時。
安得與君相訣絕,免叫生死作相思。

劇末以倉央嘉措的詩做結,說得絕裂,只要不相見不相知,就不會生死相思。但會如此說的人,是痛過、傷過,卻又無法避開這相戀與相思。深情者是管不住自己的心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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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人的愛情到底可以濃烈到怎樣的程度?愛到共赴黃泉的殉情?不,這太容易了。
放棄眾人眼中的美好,過著數年艱辛生活,伴著不知終期的等待。這,太難了。
即使分離,卻藉著過往點滴耕種出無盡的相思,全心全意地愛著。這,太難了。

或許人世間,根本沒有這樣的愛情。
愛再怎麼濃,心傷個幾年就夠了,何必賠上一生的幸福?
愛再怎麼多,心痛個數月就夠了,何必斷了往後的開懷?

原來,是我們沒那麼愛。
所以幾次落淚就能與君相訣絕,不知生死相思是何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