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忙,即使已列了幾個主題在草稿裡,但也沒心情好好寫。
倫敦待了四年多,開始有英國人或是住十幾年的台灣人問我喜不喜歡這個城市,他們都覺得住三年差不多真正可以道出喜歡與否了。尤其英國人很想知道倫敦和我期待的是否相同?是否感到失望?
這問題好難回答。從踏出國門開始,我就打定主意要好好探索這個城市,所以,好的壞的對我來說,都成了「原來是這樣」的了解。即便有些事情無論見幾次都還是覺得不可思議,也沒燃起太多的負面情緒。
例如照片中滿地垃圾的遊行現場,雖然我已見怪不怪,還是會像觀光客拍景點那樣,視為一個奇景。想想台北跨年或是雲門戶外公演後的乾淨場地,以及觀眾自動自發帶走垃圾的行為,覺得文化下的差異真大。
雖然上面是負面的例子,但我並不討厭倫敦,因為他確實有許多美好的地方,我倒是傾向把這負面視為性格上的缺點。所有人都有自己的優缺點,城市也是如此。
註:照片是Pride London 2018。遊行對伍很長,很熱鬧很熱情,而沿路的垃圾也很長,很活潑很嚇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