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25日
可愛的小惡魔
上星期六二妺和老公帶著不到二歲的女兒上台北。他們唸著要帶女兒去木柵動物園好久了,只是前陣子台北的天氣不穩,常來個午後陣雨。總算遇到一個天氣很好的週末,而且好得過頭。在他們被曬得頭昏腦脹,香汗淋灕後,我和 Changhsin 請他們一家去吃 Haagen Dazs 冰淇淋。他們的女兒不滿二歲,活潑好動,完完全全不是裝裙子的那型。老實說,她實在不是洋娃娃那種漂亮孩子,不過因為活潑,所以整個可愛起來。例如出門絕定不坐娃娃車,不太讓你牽,興奮地到處跑;在外吃飯絕對不坐幼兒椅;不愛戴帽子,就把它丟在路中間,在母女僵持不下,路人小小姐姐幫她們撿回來時,這個小妮子又把它拿到路中間放;坐在車上的安全坐椅時,喜歡和媽媽玩「她丟奶嘴、媽媽撿」的遊戲,明明幫她撿起來,警告她不準再丟了,我曾幫她計時過,不到五分鐘,她笑笑地看著你,然後出手把嘴裡的奶嘴用力拔出來,小手一揮,毫不遲欵地把它給扔了。接著用無辜的表情、可愛的童聲說「嘴嘴、嘴嘴」。不給她她就哭,裝哭、接著小哭、然後大哭。於是若只有我妹載著她的話,她們就常上演路邊不斷停車,丟撿奶嘴的戲碼。對像我這樣的旁觀者而言,這小妮子也太帥、太可愛了吧。對她的爸媽而言,真是小惡魔一個。
我和小妺都很喜歡這個小朋友,會講電話互通她的訊息。有時會想,她長得不算小朋友級裡的上品,應該是那種「醜的很可愛的超活潑小孩」(那種長得完完全全像爸爸的小小女生),那麼,會喜歡她只是因為她的可愛嗎?還是帶著因血緣而生的好感?在這之前,我一向不相信「血緣之愛」這東西:非親生父母的愛不見得少於親生父母;親生父母不見得就有與生俱來的愛;兄弟姐妺不見得就有血濃於水的感情,這些社會版的新聞可以佐證。我認為血緣只是一種溯源,彼此的感情不會來自血緣,而是來自長期的培養,來自相處,來自互動。當我問 Changhsin 為什麼對這小妮子有這樣程度的喜歡,他回答「血緣之情」時,我有些疑惑了......
附圖-腳底按摩前的泡腳:
陪她們吃吃聊聊後。我和 Changhisn 又去逛街,逛到百貨公司打洋,我們的腿痠得不得了,於是去拖著疲累的身軀去做腳底按摩,做完之後真的雙腳輕飄飄的,舒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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