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6月19日
GB美式餐廳
上星期六和 Changhsin 逛新光三越信義店,每次到那兒他都會問我沒有感受到一股很大的水流-一股物欲橫流的招喚力。要與這股橫流對抗,全身而退,的確要彼此的提醒啊。那天,我看到一個打了七折的 Tod’s 包包,就差點失守了,幸好終究保住荷包裡的銀子。我真的很愛包包說:走在路上、坐在捷運裡,都會留意周圍女生的包包,甚至東張西望,看看附近有沒有人拿什麼驚為天人的包款。總之這次逛街,雖然買了 Changhsin的衣服,以及我那貴貴的彩妝,但算是沒有亂花。只要東西不在你的購買清單裡,你只要和小姐說:「我先繞一圈想想,再決定。」然後走出這櫃,有九成九你會放棄你當時愛不釋手的東西,而且走愈遠,購買欲望會愈降低。前幾天剛好聽到老師分析銀行最愛女人了,因為她們是非理性的消費(衝動購買),但理性地還款(就算有付債,也會想盡辦法還錢),所以各位女性朋友,努力和心中的惡魔對抗吧。不過,還是附上一句,那個包包真的很好看。
離開 Tod’s 後,我們發現 A 11 有一家新開的美式餐廳,通常在沒有調查網友的評論之前,我不太願意嘗試新的店,怕花了很多錢但踢到鐵板。不過 Changhsin 一向喜歡找新店家,而我當時又想遠離那個包包的控制,所以就很乾脆地走進這家餐廳。它的全名叫 Gordon Biersch ,是個自製啤酒餐廳,有著最新鮮的啤酒。我不太愛喝啤酒,就算是可樂娜我都會加四、五顆酸梅。不過當服務生介紹他們的六小福,說可以一次品嚐它們家的六種酒時,我們很興奮地接受了。當它們來的時候,小小杯的,還可對照著介紹表來認識它們,很有意思。而且真的能嚐出它們之間的不同,我們兩個比較喜歡第二杯「小麥酵母愛爾」,有香蕉的味道。第三杯「捷克拉格」有點苦,我不喜歡。第五杯據說有點咖啡的味道,我味覺不好,沒感覺到。總體而言,我算是喜歡,只要230就能喝到各式的酒,值得。下次去就會直接點大杯的「小麥酵母愛爾」,配上 Fried Calamari (炸花枝圈)。另外它們家的漢堡很札實,十盎司的份量,超飽的。一咬下有濃郁的起司味道,和TGI的完全不一樣。和漢堡搭配的是蒜味薯條,平常我不吃加蒜的東西,雖然蒜是好食材,吃起來也不錯,但我不喜歡飯後滿口弄也弄不掉的蒜味。果然,吃這薯條時,配著酒一根接一根地入嘴,一直到刷完牙上床睡覺時,還感覺到蒜味,真不舒服。
下次大家聚會時可以約這家餐廳,喝喝酒,聊聊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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