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電話問我:「晚餐吃牛排三明志好嗎?」
我說:「可以只吃中間的牛排就好了嗎?」
我說:「可以只吃中間的牛排就好了嗎?」
他回:「這樣就可以多一道菜了耶。」
他煎的牛排很好吃,但我對麵包實在沒興趣。早餐吃烤吐司覺得是無耐中的無耐,其它餐,能不碰麵包就不碰了。但是,為了365專題,只好忍下來。
我在客廳看了影片、讀了報紙,時間過了許久卻不聞開飯聲,只是三明志?終於上桌時,賣相看起來不錯,但就是三明志嘛。看不起它地咬了一口,哇,真出乎意料之外。我第一句話是:「比外面賣的(Pret a Manger)好吃耶。」他回:「癈話。」原來,裡頭下重本的沙朗牛排不說,洋蔥他就加了牛油、糖、紅酒醋下去煮了四十分鐘,炒得又軟又入味,一點都沒有吃生菜的可憐味。外頭的法國長棍麵包,他也低溫慢烤過,外脆內軟。對了,裡頭還搭了英國芥茉醬,超配的。
好吧,我承認,即使這餐是麵包,但是好吃的三明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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