決定自己何時該死,很容易。但決定你的摯愛何時走,就難了。
最近讀了瓊瑤幾篇文章以及昨天平家人的回應。剝開比電視劇還電視劇的小三情節、有血有淚有愛有恨的字字句句,以及像是反擊的澄清。這當中有深深關於你我的議題。
自己要怎麼活、怎麼死,很容易決定,不用三分鐘。不插管、不急救、不要久病臥床、不要包紙尿布、不要別人幫我弄大小便、不要別人幫我洗澡、不要無法訴說、無法感覺這世界......
然而,若是面對自己摯愛的另一伴和家人呢?到底要治療到什麼程度才收手?不插管,那鼻胃管可以嗎?就讓他餓死嗎?摰愛願意重度失智地活著嗎?什麼是尊嚴地活、尊嚴地死?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的末期病人定義是什麼?包含哪些病人?是我不夠愛還是愛太深?
口頭告訴家人自己的心願,甚至預寫遺書,留了信給他們,都沒有用。只有常常和他們談「死」,當個普通話題地常聊。等到那一天來時,突然得面對決定時,才能圓滿結束。
註:即使平先生告訴兒女,病危時不要任何的急救、不要任何的管子。這看似清楚,我之前也以為這樣就夠了。但何時算「病危」?對瓊瑤來說,以她對先生半世紀的相知相惜,此時就是。然而對血緣之親的兒女來說,這不是。很遺憾事情成了這個樣子,但我相信把這事攤在陽光下,就是讓大家去思考、去談論的善意。
我很高興我讀到這篇「我是醫師,我不要插鼻胃管」,也分享給大家。https://goo.gl/iNYQwF
註了又註:平先生九十歲,已住院住了四百多天。我自己不願意這樣活著,但若J如此,我又放得下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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