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去Richmond Park散步,一個有600多隻野生鹿,像森林又像荒野的公園。
和上回一樣,走到一半的距離,J就要回頭走。我總覺得很掃興,「為什麼不到另一端看看?」「為什麼不跟著鹿走?看它們跑去哪。」「為什麼不再找找其他鹿群?」他總堅定地說:「你別忘了還有回程的路。」果不期然,還沒出公園,我的腳就好痠好痠啊。那這公園到底有多大?它有955公頃,是25公頃的大安森林的38倍大。
雖然它有點小遠,離我家大概要一小時的時間,但我頗喜歡這裡的氣息。風和日麗散步著,就算一隻鹿都沒看見,也是個美好的週末。倘若遇著了,就加到200分。像昨天的運氣就很好,我們看到一群鹿奔向樹林裡休息,又在大草原裡,看到4、50隻從旁邊樹林裡奔出。它們在草原裡狂奔的樣子,讓大家都摒住氣息 ,相當興奮。很妙的是,看似無秩序的奔跑,其實它們當中有領頭的、有周圍守護的,還有一隻在最後頭保衛著,像是個大家庭。
回程兩人都在地上鐵裡睡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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