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了一個好物。Moleskine筆記本向來是我持續添購的文具,尤其喜歡方格的本子。大本的放家裡,有旅行計畫本,也有閱讀筆記和心情雜記本。出門包包裡也會放一本小的,是看展覽或是隨手寫的筆記本。但每每在外頭,從包包裡翻出本子後,接著又要找出筆,實在很不方便。即使我有一個小筆袋,後來甚至為筆和本子找了一個文具袋,都覺得使用時有些小麻煩。今天經過Moleskine專賣店時,發現這個好物。它像皮帶一樣,套在筆記本的封面頁上,除了放筆之外,底下是個小拉鍊袋,可以放像皮擦等小物。打開後也有個小隔層,可以放分頁貼紙或小書簽。他們的設計師確實認真思考使用者的想法與需求,相當貼心。以後只要把套好筆的本子放到包包裡就可以了。(它有二個尺寸可選擇哦。)推薦也喜歡Moleskine的你們。
註:照片夾帶的男人是怎麼回事?這季「英國達人秀Britain Got Talent」的帥哥魔術師,又帥又厲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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